11月1日,據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,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的支持作用,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了《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。
據觀點新媒體了解,通知提出,放寬靈活就業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條件。允許其購買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使用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;同時,提高繳存余額倍數至15倍,但不能超過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。
通知還提到進一步優化現售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流程,允許借款申請人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即可提交公積金貸款申請,不用等到取得不動產權證后才能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。
另外,繳存人及配偶在同一自然年度內發生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、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、租房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等住房消費情形的,可分別就不同的住房消費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,每種住房消費情形可申請提取一次。繳存人及配偶以同一住房消費情形申請提取的應選擇同一套住房。